我叫蕭稷,蕭是蘭陵蕭氏的蕭。
母親說,我能随她姓是族裡的恩賜,因為蕭氏的寬容,我才不至于做一個沒姓的野孩子,她說我們母子虧欠蕭氏,要一輩子記得這份恩情。
那句話她從我小一直說到大,甚至臨死前留下的最後一句遺言都是要報恩。
我不想讓她死不瞑目,所以牢牢記住了這句話,哪怕在蕭家的那五年過得豬狗不如,我也沒有抱怨一個字。
之所以隻有五年,是因為十五歲那年我就搬了出去。
那年發生了一件事,對蕭家而言可能微不足道,可我卻終生難忘。
我的小厮鐘青被當成靶子,險些命喪蕭定之手,鐘白也斷了一條腿,我将為數不多的尊嚴踩在腳底才将他們活着帶回去。
苦難加諸己身,尚且能忍,禍及親眷,便是絕境。
我清楚地知道,在蕭家我護不住他們,想活就隻能走。
我決定變賣母親留下的遺物,為我們三人謀一條生路,他們兩個都勸過我,讓我再忍一忍,忍到科舉下場,有了功名再說。
可我怕等不到那個時候,這兩年他們已經開始變本加厲了。
所以最後,我還是一意孤行地做了決定,臨走之前,我去了一趟後山和母親請罪。
其實從十歲之後我就不常去那裡了,因為身上總是有傷,我不想我娘看見我那副樣子,我怕她在天有靈,還要為我憂心。
那天我在墳前跪了一宿,給母親磕了無數個頭,我很愧疚,愧疚到連句話都不敢說,我知道自己無能,可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無能到連母親的遺物都保不住。
可我已經無路可走,他們兩個跟着我,我得給他們找一條活路。
好在搬出去的日子比在蕭家要自在得多,哪怕整日奔波,也比在蕭家安穩,不用再擔心會有突如其來的責難。
隻是好景不長,蕭寶寶找了過來,她這個人很莫名其妙,總是喜歡跟着我,我其實因為她遭受了很多無妄之災,但她似乎并沒有意識到,她隻顧自己高興,不管旁人死活。
就連現在攪壞了我的生意,她也是滿臉的無辜和好奇。
可這種損失我承受不起,我不得不再次回到了蕭家那個烏煙瘴氣的家學,因為這裡蕭寶寶不喜歡,不會跟過來,我能得到片刻的安甯,鐘青鐘白也能繼續做生意。
後來日子慢慢好起來,有了銀錢傍身,連以往頤指氣使的蕭家,都多了幾分客氣,雖然隻是做做樣子,我知道做商人不是長久之計,想要立足,還是得走科舉的路子,隻是留在青州,有蕭家壓在上頭,我永遠都沒有機會。
我必須離開這裡。
行商說京中有戶連蕭家都得罪不起的人家,他們收容各處學子,隻要真的有學識,不管什麼出身,都能入他們的家學讀書,包括我這樣父不詳的野種。
我千裡迢迢奔赴京城,敲開了那座朱紅的大門。
那是我第一次去謝家,正值初春,滿府都是盛開的梅花。